一对年龄悬殊的男女,在法庭上争辩。
年轻女子哭诉:“我和你虽未有过夫妻名分,却同是一个2岁男孩的父母啊。”
中年男子辩解:“不是我不愿付孩子生活费,是我怀疑这孩子根本不是我的。”
按照女方的说法,自己来自安徽农村,3年前与面前这位公司老板相识并同居。次年,她为他生下一子,并随了他的姓。由于男方有家室,她一直独自生活,靠他每月支付的生活费抚养孩子。但不知何故,从今年开始,他突然拒绝继续支付抚养费。
男方则表示,女方说的大部分属实,但有一点他一直存疑:“我和老婆结婚20多年都没有孩子,所以怀疑这个孩子也不是我亲生的。”男方的话显然刺激了女方,将当年在妇幼保健院的病历、住院记录、新生儿记录等证据全部拿了出来。男方依然挑刺:“这个孕检病历上的名字不是她的。”
女方含泪叫屈:“没结婚就怀孕了,我也要脸,所以用了假名。”
男方依然不肯相信孩子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坚持要做“亲子鉴定”。女方忍着屈辱答应了。
1个月后,鉴定结果出来了,认定女方、男方与那个2岁男孩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男方无言以对,立刻拿出4000元钱。
法院审理后判决,男孩由母亲抚养,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至孩子18周岁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