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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烟台上万对夫妻离婚 |
闪婚闪离、 第三者插足、 个性强不宽容......2009年,我市协议离婚的人数为10481对,比去年增加了1000余对。
这些已经一拍两散的鸳鸯主要是“80后”和45岁左右的中年夫妻。
●核心数字:10481
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数据表明,我市每年的离婚人数都呈上升趋势,记者从我市婚姻登记部门了解到,2009年,我市协议离婚的人数是10481对,相比2008年9400对的协议离婚人数,一年增加了1千余对。其中,从芝罘区办理的结婚登记和离婚案例情况来看:2009年,协议离婚人数是1874对,芝罘区法院办理的离婚案件有924起,而2009年,芝罘区办理的结婚登记人数是8942对,离婚和结婚的人数做个简单的对比:8942对比2798对,数据显示,平均每三对结婚登记的人中就有一对离婚。
●总体解读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王蕾:从数据上来看,近几年来,我市离婚人数一直呈现上升趋势,且主要集中在“80后”和45岁左右的中年夫妻,造成婚姻“解体”的原因,主要因一些80后的年轻人个性太强,对婚姻缺乏包容,造成不少人“闪婚闪离”,而中年夫妻离婚则因“第三者出现,造成感情不和的为主。
民政协议离婚型
和则聚不合则散
据芝罘区婚姻登记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的人数逐年递增,2009年是1874对,比2008年上升近300对,办理协议离婚的夫妻,年龄分布不尽相同,但多以中、青年人群为主。大多数80后的离婚案件当事人通常没有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使得他们离婚时的顾虑少了很多。加上文化程度较高,婚后发现两人个性不合,便采取快刀斩乱麻的方式结束婚姻,双方协议好离婚的各项事宜,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后平静“分手”,少了吵吵闹闹。
协议离婚原因调查:
“80后” 跟风登记草率离婚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王蕾表示,28—38岁的年轻人是到民政协议离婚的高发人群,特别是一些80后的独生子女,由于个性都比较强,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宽容心,社会责任感和家庭责任感淡薄,通常存在“好就过,不好就散”的婚姻观念,造成这几年来闪婚闪离的现象非常明显。还有些年轻人结婚时盲目跟风,只是为了赶所谓的好日子,如2008年的8月8日,2009年的9月9日,所谓的无春年等,造成很多年轻人“扎堆”登记,其中不乏那些交往时间较短、了解程度不深,感情尚未成熟便草率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两人共同生活后发现彼此并不适合,只能以离婚告终。另外,有些年轻人在举办婚礼、婚宴时一味追求奢华,从而引发经济问题,也是造成不少领了结婚证,还没来得及办婚礼的一些年轻人便来离婚。
典型案例:
80后独生子女离婚率高
草率结婚轻率离婚
1981年出生的莉莉,作为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娇生惯养,由于父母家庭条件好,在莉莉还没有找对象前,父母就给她买上了房子和轿车,且依靠父母在烟台的人脉,把大学毕业的莉莉推荐到某事业单位,加上莉莉长相不错,使得她找对象时非常挑剔,很多人追求,却都不看上眼。
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莉莉不小心被打碎的酒杯划破了手,一位高大稳重的男士主动带着莉莉到附近诊所包扎,莉莉立刻被对方“父爱”般的温暖所打动,渐渐的,两个人开始交往起来,由于男方家在外地农村,大学毕业后留烟工作,由于刚工作不久,在烟台也没有房子,当时,对于男方的家庭条件,父母坚决反对,可莉莉从小就养成了叛逆性格,父母越反对,她越要嫁给对方,且在父母不同意的情况下,认识半年后,于2009年情人节,莉莉悄悄地去登了记,且把父母买的房子作为了婚房。
不料,婚后不久,莉莉的“大小姐”脾气时而发作,时而对男方呼来呵去,拿着男方就像“男佣”一样,有时还奚落男方没有房子,没见过世面等,莉莉常带着在烟台一些儿时长起来的伙伴、同学到家里聚会,每次,都把丈夫打发到一边端茶倒水伺候她的朋友们,让莉莉的丈夫感到很是憋气。渐渐的,两人经常为了一些小事发生争吵,最后,莉莉的丈夫终于无法忍受,提出“和平”分手,两人的婚姻维持了不到半年,莉莉也觉得当初两个人在家庭教育以及对待各种事物的看法上差得太远,了解不深,便将草率的婚姻快速解体。
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王蕾解读:80后到了适龄年龄后,“闪婚”也随之成为流行词。很多“闪离”的80后最后几乎都会说:之前不了解对方,没想到他(她)那么多毛病,而导致“闪离”的前提正是看似时髦的“闪婚”。由于一些“80后”独生子女从小就受父母骄宠,一些人从小就养成了自私自大的个性。在婚姻生活中缺少必要的宽容与忍让,一旦婚姻危机的导火线被不小心点燃时,“离婚”的底牌就会被双方轻率地甩出。对平淡生活的不满,使得他们不愿意凑合,一些由生活琐事引发的“婚姻死亡”现象就越来越多了。
另外,王蕾表示,2003年新《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原来离婚登记在一个月内办理,其中包括单位出具证明等调查调解期,耗费人力物力和时间,还会带来一定的社会影响。而新条例实施后,离婚当事人可在婚姻登记机关当场办理离婚,程序和时间的减少显而易见,办理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带齐相关证件,领取到离婚证的时间也差不多20分钟,离婚也不需要单位开证明,这样有效保护了双方隐私,少了世人皆知的不安。
法院判决离婚型
原因调查:
“小三儿”是中年夫妻最大的痛
芝罘区法院的孔佳副庭长介绍,从2009年判决的924起离婚案件中,主要以35—45岁这个年龄段的人群为主,婚龄通常在10年以上,这些中年夫妻八成以上都是由于两人始终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无法继续生活,同时由于财产纠纷、孩子抚养权等问题协议不成,最后不得不闹到法院依法判决。由于“第三者”引发的离婚案例逐渐增多,一些男性起诉离婚的案例大多都是由于出现“第三者”,男方主动提出离婚的态度都比较坚决,调解劝和的几率很小,男性提出离婚的比例占到离婚案件的1/3。另外,不少共同生活10多年以上的中年夫妻,大多都积累了一定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于财产纠结不清,且双方为了多争取一定的经济利益,也通过法律手段来判决。
对簿公堂
第三者成中年人婚姻“绊脚石”
从办理的离婚案件来看,也有不少再婚夫妻只能有福同享,很少能共患难。有些夫妻,当一方遭遇车祸、失业、大病后,另一方便起诉离婚,抛弃对方。还有不少再婚一二十年的夫妻,由于子女到了成家立业的时候,常因为谁出的钱多钱少而闹掰,有些再婚几十年的夫妻,一旦对方上了年纪,身体不好,住院花钱,需要人伺候时,对方子女便横加干涉,最后,七八十的老人不得不离婚。另外,还有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少父母离婚都希望能要孩子,甚至,现在越来越多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也参与到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纠纷中来,法院通常本着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另外,也有不少因为男的存在家庭暴力,女方主动起诉离婚,这种情况的离婚案件,通常都是女方被另一方伤害至深,离婚态度坚决。
●典型案例
婚姻出现“第三者”
离婚态度很坚决
今年38岁的王女士,通过老公的手机短信,发现了老公的“婚外情”,和老公冷静沟通几次后,老公依然和“情人”时常联系,便决定向丈夫提出离婚,因为多年来和丈夫经营着一家店铺,且有两套房产,并有几十万的存款,想着和丈夫白手起家共同奋斗了十几年才有今天的好生活,对方却不珍惜,老公本来就先负了自己,属于过错方,王女士不仅要8岁儿子的抚养权,且房产和店铺以及存款也应该多分给自己一部分,不料,老公却私下将其中一套房产卖掉,无奈之余,王女士起诉到法院和老公离婚,并将老公和“情人”互相发送的短信作为证据提供给法院,最后,法院对受伤害的王女士在判决上有所倾斜,法院判决其离婚。
法官点评
离婚夫妇: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孔佳副庭长表示,“俗话说的好,‘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到我们这里离婚的,有一部分是一时冲动,所以我们都是耐心劝导,尽量不让他们离。一般的离婚案件,调解成功率比较高,通常双方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法院都会进行耐心调解,有不少夫妻便收回诉讼,保存了婚姻,还有不少女性来起诉离婚时,只是为了“吓唬”一下对方,如对方有抽烟喝酒、打麻将等恶习,妻子只是通过“起诉”来吓唬对方,当男方在法院签一份悔过书后,便主动放弃离婚。
但因为出现第三者后,不管男女,通常调和的几率很少。近几年来,男方提出女方存在“婚外情”的离婚案例也有所增加,甚至有的男方连孩子都怀疑不是亲生的,要求做亲子鉴定,并坚决要求离婚。
从夫妻对簿公堂的离婚案件中,孔庭长表示,离婚的双方都应该多考虑一下孩子的感受。即便两个人过不到一起,非离不可,也应该把对孩子的伤害降低到最低,对于10岁以下的孩子,谁能更好的照顾孩子,法院就判给谁来照顾,但另一方绝不应该因为对方伤害过自己,而剥夺对孩子的探视权,无论何时,孩子都需要父亲、母亲双方的爱。对于10岁以上的孩子,通常会尊重孩子的意愿,但也不要把孩子带到法庭上逼问:“跟爸爸,还是跟妈妈?”这对孩子幼小的心灵伤害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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