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期间,人民群众欢度佳节。10月3日,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船仓街一房间的厨房储物柜内发现一具尸体。这一涉及人命的报警,打破了节日的宁静,崆峒警方立即出动大批警力侦查破案。
紧急出警 勘查现场
接报后,正在值班的分局政委白毅立即带领刑警大队长王利东组织刑警直属中队、南河道中队及技术中队民警,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
鉴于该案案情重大,且发生在国庆安保的关键时期,崆峒区分局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启动命案必破机制,力争快侦快破,消除社会不良影响。
经初查,案发地点系崆峒区在册吸毒人员刘某租住房。通过对刘某家属及现场周围群众的调查走访得知,刘某自2010年元旦前失踪,至今下落不明,该房屋自春节以来从未有人出入。
技术人员现场勘验发现,房屋内的尸体高度腐败,已成为骨化状态,五官外形无法辨认,除3颗假牙外,其余牙齿完好无损,颈部带有一个玉坠,右手无名指上戴有一玉石指环。法医对尸体解剖后确定死者为男性,死亡约10个月左右,生前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部,后用铁丝勒颈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
确定尸源成为侦破此案的关键。民警在调查走访中了解到,刘某曾因结伙斗殴被人打掉3颗前门牙,也曾佩戴 过相似玉坠。专案组推断死者为刘某的可能性极大,立即提取了尸体的检材与刘某母亲的血液送公安部做DNA鉴定,进一步确定死者身份。
连续作战 缜密侦查
10月5日,平凉市公安局副局长、崆峒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崆峒分局局长李艳晓亲自主持召开“10· 3”专案案情分析研判会。根据现场勘查、尸体勘验和调查走访,经分析研究认为:(一)案件可能是毒品交易过程中的仇杀及抢劫毒品杀人,也存在情杀的可能,应系熟人作案。(二)作案时间应为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5日之间。(三)作案过程可能是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熟悉,开锁进入现场,先用钝器打击受害人头部,后用铁丝勒颈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四)根据案情分析推断案犯为一至二人,为青年男性,年龄16-45岁,但不排除有女性;案犯可能为有吸贩毒劣迹、抢劫前科、刑释解教人员或社会劣迹人员。
会上,李艳晓听取了专案组的汇报并作出四点指示:一要尽快做出DNA鉴定结果,确定尸源;二要围绕刘某的社会交往人员开展工作;三要围绕吸贩毒人员、经常参与赌博人员中经济拮据的人员进行摸排审查;四要采取多种侦查手段,多渠道搜集线索。
拨开迷雾 缉拿真凶
此后,专案民警围绕刘某的社会关系展开秘密调查,很快一名叫张某的庆阳籍女子纳入侦查视线,张某与刘某关系密切,两人在一起同居近半年时间,案发后去向不明。专案民警通过侦查布控,发现了张某的下落,及时远赴山西晋城,将张某抓获。经突审,张某交代其于去年12月份因琐事和刘某发生矛盾后离开平凉,从此再无联系。但她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一个在华煤集团陈家沟煤矿工作的“高个子”小伙与刘某来往密切,此人也吸食毒品。专案组立即派员奔赴华煤集团,侦查到“高个子”小伙名叫赵某,今年1月份因盗窃罪被华亭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现在白银监狱服刑。
专案组通过种种迹象分析,认为赵某嫌疑重大,符合重点摸排对象。10月18日,专案组民警赶赴白银监狱将罪犯赵某押解回平凉审查。经连夜突审,赵某在强大的政策攻心和心理压力下如实交待了杀害刘某的犯罪事实。现已查明:赵某与刘某因吸毒相互结识,借住在刘某房内。2009年11月,其借给刘某2万元用于贩卖毒品,刘某贩毒获利后,还给其现金或者毒品。2009年12月9日晚,赵某向刘某索要欠款时两人发生口角,遂恶念陡生,乘刘某吸完毒品在卧室昏睡之机,持榔头朝其头部猛击数下,又用铁丝勒其颈部,致其死亡后将尸体藏匿于厨房的储物柜内,又擦拭床头柜等地喷溅血迹,用拖把清理现场,毁灭罪证,并将刘某存放于衣柜内的1.8万余元现金、12包毒品(约1.2克)及一部手机劫走逃离现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